承德公积金调整!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10万元
4月18日,承德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“双滦事”发文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》。2024年5月1日以后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,按照此次调整的新政策执行,4月30日(含)之前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,按照原政策执行。
各县(自治县、市、区)人民政府,承德高新区、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,市直各单位,省属以上驻承企事业单位,各人民团体:
为保障完成省深改办考核任务,落实国家“因城施策” 有关要求,进一步激活房地产消费市场,更好地满足缴存职 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政策调整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
取消购买首套、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%;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%。购买二手房的,按照房屋建成年限确定首付比例政策不变。
二、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
(一)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,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。
(二)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 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,贷款额度 上浮20%。即: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2 万元调 整为84万元,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96万元调整为108 万元。
(三)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、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,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;二孩家 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; 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 万元;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 整为110 万元。(贷款所需材料中需另外提供《医学出生证明》,若有离异或再婚情形的,需提供载记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、离婚协议书等)。
以上情形如与其他相关贷款政策同时满足,其最高贷款额度不再叠加计算(上浮)。
三、 政策调整执行时间要求
2024年5月1日以后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,按照此次调整的新政策执行,4月30日(含)之前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,按照原政策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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